陈伯达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4年 福建省惠安县黄塘镇岭头村 |
逝世: |
198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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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所属政团: |
中国共产党 |
陈伯达(1904年-1989年9月20日),福建惠安人,中国共产党政治人物。他曾是毛泽东身边最重要的舆论发言人,后来更被视为文革前期除四人帮之外的“第五号人物”。
生平
1904年,陈伯达出生于福建省惠安县黄塘镇岭头村。
陈伯达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1926-1927年间国民革命军发动的北伐战争,后去莫斯科工作。1930年他返回中国,在北京教书,1937年去延安。
陈伯达在195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写了政论文章——《论毛泽东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相结合》和《毛泽东论中国革命》,此两篇著作奠定了他作为中共党内重要文件起草者、毛泽东思想最高传达者的地位。1958年,陈伯达开始担任中共党刊《红旗》杂志的主编,成为毛泽东的权威发言人。
“文化大革命”中,陈伯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被指充当林彪势力的主要成员。但在1970年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他因为设立国家主席问题和“天才论”问题上的公开舆论鼓动而遭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评,从此他便从中国大陆政坛消失。部分学者认为,他是毛泽东与林彪相互斗争下的牺牲品。
文革结束后的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但他很快由于健康原因获释,直到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