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192年-232年),字子建,因封陈王且谥号“思”,后世文章中常称“陈思王”、“陈王”。祖籍沛国谯(现在的安徽省亳州市)县,曹操嫡出的第三子,三国时期著名诗人。其诗歌对后世有很大影响,才华也颇受后世诗人推崇。在杜甫之前,曹植被称作诗圣。他与父亲曹操、兄长曹丕并称“三曹”,不过与其父兄不同的是曹植一生并未担任重要军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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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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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曹植为曹操正室卞氏所生第三子,曹丕、曹彰之弟。曹操曾经看了曹植写的文章,惊喜的问他:“汝倩人耶(你请人代写的吧)?”曹植答道:“言出为论,下笔成文,愿当面试,奈何倩人!”。建安十五年(210年)冬天,曹操兴建铜雀台,19岁的曹植作《铜雀台赋》,曹操大为赞赏,封其为平原侯,并勉励说:“吾昔为顿丘令,正值二十初度,思当时所行,无愧于今。今汝已长成,可不勉哉!”认为他“可定大事”,曹操晚年,曹植晋封为临淄王,与长兄曹丕争夺继承人地位。加之才高,素为曹丕所嫉。故曹丕即位之后,改封曹植为陈留王,曾屡欲杀之,被母所阻,方得免;据说当时卞太后已经把话讲绝了:“你已经杀我的任城王(曹彰),再要杀陈留王,我也不想活了。”曹丕仍以曹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将他贬为安乡侯。魏明帝曹睿即位后,曾有意重召叔父入朝,而曹植甚至也草拟好政略,却有朝臣警告魏明帝,曹植“素有壮志,一朝得尝夙愿,恐难为臣”,因此终明帝一朝,曹植犹不得志,最终郁闷而终。今中国北部山东省东阿县城南20公里处的鱼山西麓有曹植墓。
曹植是最早对司马家族专权提出警告的人。他对魏明帝大权旁落极为恐慌,上表告诫说:“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今反公族疏而异姓亲,臣窃惑焉。”但是魏明帝正倚重司马懿以拒蜀汉北伐军的挑战,没有将叔父的忠言放在心上。诸葛亮病逝后,蜀汉威胁不再,魏明帝即开始声色犬马,对朝中权力结构未加以整顿,虽然驾崩前,魏明帝曾将曹芳托付于不具实际政治经验的宗族曹爽和久掌军机的权臣司马懿,惟后来司马懿夺权时,曹氏宗族早已失去支持皇室的力量。
文学
曹植曾被封陈留王,死后谥号“思”,所以又称“陈思王”。他的作品百余篇,绝大部分是五言诗,被后人收进《陈思王集》里;其作品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建安文学的成就和特色。南朝宋谢灵运称“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植)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算是对曹植最高评价了。
七步诗
曹植“七步成诗”的广为流传:“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见于《三国演义》),然而这首诗不见于陈寿的《三国志》,最早见于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文学》,《世说新语》记载着魏文帝曹丕妒忌曹植的才学,命曹植在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否则将被处死,曹植在不到七步之内便吟出:“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但此诗是否为曹植所著作,至现今仍有争议。
主要作品
- 《赠白马王彪》
- 《白马篇》
- 《名都篇》
- 《美女篇》
- 《箜篌引》
- 《七哀》
- 《洛神赋》
- 《七步诗》
书法
据《书断》记载,“曹植亦工书。”《宣和书谱》上亦记载曹植少年聪慧,记忆力惊人,万言不忘,其胸中磊落之气发于笔墨闲。曹植以章草书写的《鹞雀赋》乃书法中一极品。
家庭
妻子
- 崔氏,曹植之妻,崔琰兄长之女。世说新语记载,因一次的观礼中,突然的一阵风吹起了崔氏的裙摆,当时曹操认为有失礼法与家族颜面,因而触怒曹操,并立即遭遣返家中赐死。因其叔父崔琰被曹操杀死是公认的冤案,后世一般认为这是曹操为曹丕继位清除障碍的做法。
子女
- 曹金瓠,曹植唯一的女儿,不过出生约半年就夭折,因此少有人知道,其名字曾出现在曹植的作品中。
- 曹志,后迁封为济北王。
参看
参考资料
- 《三国志·卷十九·魏书十九·陈思王植传》,陈寿著,中华书局出版,1995年
相关网站
- 曹植·乐府·四十一首
- 曹植·诗·三十二首
- 曹植·赋·四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