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子珍(1910年8月-1984年4月19日[1]),原名贺桂圆,江西省永新县人,毛泽东第二位妻子。
简历
就读于芬兰内地会女传教士所办的永新女子学校。
- 1927年5月,贺子珍参加中国共产党,并担任永新县委委员、妇女部长兼青年团委书记。“四·一二事件”之后随其哥哥贺敏学上井冈山,在袁文才王佐的山寨躲避国民党追捕。毛泽东上井冈山后,被袁文才派到毛身边工作。
- 1928年在井冈山安排毛泽东住在八角楼。此时,未与毛离婚的杨开慧在长沙。
- 1931年担任中央苏区政府机要科科长。参加红军长征。在长征路上,为掩护伤员,头、背、肺部被炸入弹片,终生没有被取出,1950年被定为三级甲等残疾,但终生没有领取残疾军人抚恤金。
- 1938年去苏联治伤,但经苏联医生证实,弹片已无法取出。入东方大学学习,毕业后留在国际儿童院东方部工作,因女儿病重和儿童院领导发生争执,由时任第三国际东方部长的王明指使,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拘押。
- 1947年经王稼祥和罗荣桓向第三国际交涉,被放回国,但毛泽东已经和江青同居。贺子珍留在东北任东北财经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江青阻挠,不允许回北京,南下任浙江省杭州市妇联主任,后赴上海养病。
- 1979年6月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二次会议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
- 1984年在上海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