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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颖超(1904年2月4日-1992年7月11日),曾用名邓玉爱、邓文淑,河南省光山县人,出生于广西南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总理周恩来的妻子。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至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名誉主席,中纪委第二书记,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等职;她还是邓小平主政时期的“中共八大元老”之一。
1992年7月11日,在北京病逝。
邓颖超出生在一个晚清地方官吏家庭。父亲邓庭忠曾官任南宁镇台。母亲杨振德,出身官宦世家,从幼学习中医。在杨振德嫁给邓庭忠的第三年里,生下女儿“邓文淑”(即“邓颖超”)。由于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邓庭忠要将女儿送人,杨振德以死抗争。
在邓文淑三岁时,父亲因得罪上司遭到陷害,被流放新疆;随后,客死异乡。杨振德决心独自把女儿抚养成人。他们曾先后辗转广州、上海等地,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最后在天津落脚。杨振德以行医和当家庭教师为生,日子清贫,但却丝毫没有放松对女儿的教育。邓颖超因此,深受母亲的性格影响。2005年,天津电视台拍摄了《邓颖超和她的妈妈》的18集电视剧,展示了从邓颖超出生到母亲去世的36年中,母女的坎坷经历和不平凡的生活。
在邓文淑考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后,老师为她改名“邓颖斌”;但她自己又改为“邓颖超”。1919年爆发五四运动,时年15岁的邓颖超积极发动同学参加到这场爱国运动中;她和郭隆真、张若名等人组织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自任执委、兼讲演队队长;走上街头,宣传鼓励各界妇女参加运动。后来,她和来自其他学校的学生——周恩来、马骏等人组织了觉悟社。
1920年后,邓颖超先后在北师大附小、天津“达仁女子小学”任教。1923年她和觉悟社社员李峙山成立“女星社”,继续从事妇女社会活动;还于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出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长。
邓颖超和周恩来是在“五四运动”中相识的。两人在中学生涯分别就读女校(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和男校(天津市南开中学),同样有参与学校的话剧团,他们在话剧团内有份儿参与的话剧也同样有闹“角色性别脚色荒”(女校没男生饰演男角/男校没女生饰演女角),而他们的相貌条件又同样被认为适合饰演跟自己性别不同的角色,因此他们也同样在中学时期于话剧团内反串起来。
在周恩来赴法国求学后,二人保持书信往来。直到1923年的某天,邓颖超收到周恩来寄来的一张明信片。在这张印有卡尔·李卜克内西和罗莎·卢森堡画像的明信片上,周恩来写道:“希望我们两个人将来,也像他们两个人一样,一同上断头台... ...”这时,才确认了两人间的关系。两年后,在周恩来回国后不久,1925年8月8日,邓颖超和周恩来在广州结婚。
邓颖超和周恩来都不避讳地承认两人的结合首先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其次才是“一个屋檐下的伴侣”。周恩来曾对家中晚辈说,当时自己在法国有一个女朋友,但是他觉得作为革命的终身伴侣,那个人不合适。
婚后不久,邓颖超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工作,她背着周恩来将孩子打掉了。一年后,她再次怀孕,临近生产时发现,胎儿过大而且难产,刚生下来就夭折了。此时,政治环境发生逆转,中国国民党开始对共产党进行搜捕。邓颖超在母亲的陪同下,不得不离开广州。由于难产后得不到休息,身体损伤很大;后来,医生判定邓颖超很难再有怀孕的可能。建国后,著名妇产科大夫林巧稚曾建议她做输卵管疏通手术,以增加生育可能;但邓颖超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所以,她和周恩来一直没有子嗣。但是,他们收养、照顾了很多中共革命烈士的子女,其中包括在文革中惨死的艺术家孙维世、以及后来担任国务院总理的李朋鸟等。
1925年,邓颖超来到广州后,出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当时中共中央鼓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邓颖超也是其中之一。1926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有八位中共党员进入国民党中央,其中就包括邓颖超和毛泽东等人。当时,邓颖超是中国国民党中央候补执委,并在中国国民党妇女部为部长何香凝担任秘书。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事件,许多中共分子被捕,邓颖超不得不拖着难产后还尚未恢复的病体,辗转寻找当时在上海的周恩来。
来到上海后,邓颖超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支部书记等职;和周恩来一起在上海工作。1928年,她还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共领导人顾顺章、向忠发相继叛变后,邓颖超协助周恩来和中共机关度过了危险;两人又先后辗转到达了江西瑞金。
1931年底,周恩来进入瑞金后,即出任中共中央的重要职务。邓颖超半年后来到瑞金,就主动淡出了领导层,默默支持周恩来工作。在瑞金期间,邓颖超历任中共中央局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机关总支书记等职。1934年,她带病随部队参加长征。
在到达陕北后,邓颖超又先后出任中央机要科科长、中央白区工作部秘书、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内政司法部秘书等职。抗日战争爆发后,邓颖超跟随周恩来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统战工作,并先后出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妇委书记等职。1938年1月,她当选“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常务理事;同年3月,和沈钧儒、郭沫若、李德全等人共同倡议组建了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并出任该会的常务理事;5月,参加起草了《动员妇女参加抗战建国工作大纲》;6月,又和周恩来、董必武等人出任“国民参政会”中共方面的参政员。
1943年7月回到延安后,邓颖超接受了“整风运动”的考验,曾在中央党校一部进行学习。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邓颖超和蔡畅、陈少敏作为仅有的三位女性,一起进入中共中央委员会;并出任中共中央妇委副书记、兼解放区妇联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抗战胜利后,邓颖超又作为中共唯一的女代表,出席了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她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自1947年3月起,她历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等职。1949年6月,入选全国政协筹备委员会委员,成为《共同纲领》起草小组的成员之一。后来,受毛泽东、周恩来的委托,亲赴上海,邀请宋庆龄到北京参与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邓颖超先后当选为全国妇联第一至三届副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等职。自中共八大以后,邓颖超一直是中共中央委员,但始终没有担任政府职务;直到1976年丈夫周恩来逝世后,才再次回到了中共的政治舞台。于当年12月,在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被增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在1978年3月,连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后,邓颖超于当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出任刚恢复设立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并同时被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此后不久,邓颖超利用早年和国民党方面的接触和联系、以及她在统战工作中的人脉和声望,全面出掌中共中央对台工作,并兼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983年6月,年近八十高龄的邓颖超,当选为第六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此外,她还曾兼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名誉会长、中国三S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名誉会长等职。1985年9月,邓颖超主动申请辞去了中共中央委员的职务;并在1988年4月全国政协主席一职任期届满后,离职休养。
退休后,邓颖超身体逐渐衰弱;特别是1990年,因为感冒和肺炎,先后五次住进医院;1991年8月,开始出现肾衰,数度昏迷。1992年1月23日,身边工作人员,在医院为邓颖超庆祝88岁生日。
1992年7月11日的上午6时55分,邓颖超在北京病逝,享年88岁。官方对她的评价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德高望重的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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