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村,爱国民主人士。浙江余杭人。1929年毕业于北平中法在学服尔德学院文学史地系。曾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专员、南京救国会负责人、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中央常委。1936年因救国会
沈钧儒、邹韬奋等“七君子”案被捕入狱,次年出狱。抗日战争期间,任第三战区购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抗战胜利后,任上海法政学院教授、上海兴华制茶公司副总经理。1945年参加中国民主革命同盟。1949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同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财经计划局副局长,北京农业大学校长,中,在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全国工商联第三至五届常委,中国银行常务董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民建第二届中央秘书长、第三届副主任委员、第四届副主席和中央咨议委员会主任,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兼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任。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至六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