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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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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籍贯: | 台湾省台南县 |
出生: | 1904年4月23日 |
逝世: | 1986年12月1日 |
学历 | |
经历 | |
连震东(1904年4月23日-1986年12月1日),字定一,台湾的政治人物,台南市人。为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父亲。
连震东为连横之子,1929年毕业于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经济科,回到台湾欲加入《台湾民报》,但是由于连横发表“鸦片有益无害论”,导致台湾民报拒绝连震东,遂加入日方色彩较重的《昭和新报》,后于1931年前往中国大陆,投靠中国国民党元老张继,并且在张继的提拔下加入国民党。
连震东于中日战争期间出任重庆国民政府国际问题研究所组长,并且参与台湾革命同盟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由国民政府接收,连震东任台北州接管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亦代理兼任台北县县长。另连震东也任台湾接管委员会主委,1946年再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参事、以及台湾省参议会秘书,1947年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执行委员兼总务处长。1948年当选第一届国大代表,1949年兼任东南军政长官公署土地处处长、台湾新生报董事。国民政府迁台后,连震东1950年任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为16名委员中唯一的台湾籍人士。
1946年1月27日,《台湾省乡镇组织规程》通过,台北州接管委员会予以裁撤,运行时间虽短,但是功过评价两极。一方面该委员会“避免了接收时期行政脱节现象”[1],但是另一方面,连震东以主任委员身分处理日人遗留公产时,疑似将该公产转入私人财产的手法,却引人争议。甚至在2000年2月,属宋楚瑜阵营的“超党派联盟”即曾指控连震东收取台湾总督一千两黄金的贿赂[2]。有人认为,前任副总统连战庞大家产,源自于此[3]。
1953年任国民党第五组主任,1954年起任台湾省政府民政厅长、秘书长,1960年任内政部长,参与台湾经济建设、土地改革、兵役制度之确立,以及地方选举政务之策画执行,1966年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76年获聘总统府国策顾问,1980年获聘为资政。1986年逝世。
连震东与刘启光、林顶立、游弥坚、黄朝琴被认为是台湾战后政治的“半山”(日治时期前往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再回台湾的政治人物)派代表人物,在台湾作家吴浊流的遗作《台湾连翘》中,称呼连震东为“阴险的策士”;而且连震东在台湾接收过程以及二二八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连震东遗留给连战的巨额财产,都成为连震东受恶评之因。
连横 | ||||||||||||||||||||||||||||||||||||||||||||
连震东 | 赵兰坤 | |||||||||||||||||||||||||||||||||||||||||||
连战 | 连方瑀(方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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