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献珍,哲学家。湖北郧县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0年后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秘书长、北方局党校教务主任,延安中央党校二部主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副校长、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中共中央
马列学院教育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马列学院教育长、副院长、院长,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长、党委第一书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共中央党校顾问。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中顾委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三、五届全国政协常委。长期致力于党的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作。著有《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社会性质》、《什么是唯物主义?》、《论党性》、《我的哲学“罪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