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任院长 1965年1月至1975年1月 |
---|
性别: | 男 |
---|
异名: | 杨碧峰 |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
籍贯: | 河北省迁安 |
---|
出生: | 1897年2月27日 清朝直隶省迁安 |
---|
逝世: | 1983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
学历 |
---|
|
经历 |
---|
|
杨秀峰(1887年-1983年)中国直隶迁安(今属河北)人,教育家,法学家,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
早年参加了五四运动。1929年赴法国留学。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领导留法学生反帝同盟。后来转赴苏联学习。1934年回国,他在河北法商学院、北平师范大学、北平中国大学、东北大学等校任教,以大学教授的公开身分,从事革命活动。参与发起和领导华北各界救国会。历任冀西抗日游击队司令员,河北抗战学院院长,冀南行署主任,中共冀南区党委常委,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历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高教部、教育部部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教育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
儿子杨为民(1935年-2002年1月30日),系统工程专家,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系统工程系主任。
前任: 谢觉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65年-1975年 | 继任: 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