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锤,男,汉族,1951年7月生,河南郏县人。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高级经济师。
1969年3月至1975年8月在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十矿工作;
1975年8月至1977年12月在河南省煤矿学校机采学习;
1977年12月至1983年9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十矿掘进队技术员、综掘队副队长;
1983年10月至1985年5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开拓处科长;
1985年5月至1988年9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十一矿副矿长;
1988年9月至1990年8月在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矿业工程管理系采矿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大庄矿矿长;
1992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四矿矿长兼党委书记;
1991年至9月至1993年8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经管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3年8月至1995年11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党委副书记;
1994年3月至1994年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任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1996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中共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1999年12月任国家煤炭工业局党组成员,2000年1月任国家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1年02月至2005年02月,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年03月至2004年07月,在中央党校第35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B班)学习;
2005年02月至2008年08月,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
2008年08月, 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荣膺2007十大诚信英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