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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明,男,1966年4月出生,吉林省前郭县人。现为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文名 黄伟明 国籍 中国 出生日期1 966年4月
学位/学历 博士 职业 教师 职务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性别 男 教学职称 教授
个人经历
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至1992年,于吉林省白城地区司法局律师科工作;199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1992年至1998年6月,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1997年6月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6月,到烟台大学法学院工作;2006年获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
代表作品
1、专著《死缓制度的当代价值》;2、论文《犯罪梯度设计》、《理论比较中的“平台”意识构建——犯罪论体系的可比性探讨》等。
出版图书
死缓制度的当代价值
作者名称 黄伟明
作品时间 2007年10月01日
《死缓制度的当代价值》是 2007年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图书,作者是 黄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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