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义,男,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葛洪义 |
| 出生日期: 1960年 |
性别: 男 |
| 出生地: 浙江宁海 |
民族: 汉族 |
| 国籍: 中国 |
职业: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 |
| 毕业院校: 西北政法大学 |
代表作品: 《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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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葛洪义 编辑
葛洪义葛洪义,男,1960年生,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76年12月入伍,1979年12月复员当工人。1980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4年在西北政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在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2002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1992年任西北政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被破格聘为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曾任西北政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副主任、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等职务。2004年7月起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学科带头人,同年11月兼任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2003年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2006年兼任厦门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曾先后前往香港城市大学(1999年)、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2001年)、香港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2002年)、瑞典伦德大学(2003年)、日本北海道大学(2004年)、波兰克拉克夫大学(2007年)、德国德累斯顿大学(2007年)、比利时新鲁汶大学(2007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2008年)等地与著名高校法学院访问、培训或出席国际会议。为学生开设的课程有:本科生的《法学入门》、《法律方法》与《法理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法学研究方法论》、《法学理论的基础与前沿》、《法学经典著作选读》、《比较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理学专题》;法学博士研究生的《法学理论专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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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葛洪义 编辑
法律本体论、法律方法、地方法制等。
代表性成果/葛洪义 编辑
《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初版,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再版);《法律与理性——法的现代性问题解读》(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法与实践理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学术/葛洪义 编辑
葛洪义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甘肃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房地产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广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委员),广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副组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省社科联委员,广州市社科联常委;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获得荣誉/葛洪义 编辑
1992年陕西省教委系统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995年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及陕西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2002年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6年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
法学专著/葛洪义 编辑
《法律与理性:法的现代性问题解读》,法律出版社,2001-8-1版
《法与实践理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7-15版
《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4-1版
《法律方法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