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方奕,辽宁大连人,出生于1987年,是北京演艺进修学院的学生。2011年5月1日上午,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史英才在执法过程中,被驾驶人韩方奕及其找来的父亲韩家敏、周盛强等人殴打,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2011年7月26日,大连交警史英才被害案一审开庭,韩方奕等三名被告当庭翻供。2012年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基本信息个人概况姓名:韩方奕国籍:中国出生地:辽宁大连人出生日期:1987年10月18日
个人背景北京演艺进修学院
韩方奕韩方奕,辽宁大连人,出生于1987年10月18日出生,是北京演艺进修学院的学生,韩方奕的父亲韩家敏是个做土石方生意的商人。
韩方奕在2005年进入沈阳金德俱乐部预备队,2006年加盟大连实德队并随一队训练,但众实德主力球员表示对韩方奕并不熟悉。据一位实德球员介绍,韩方奕属于从来没有报名并参加过比赛的球员,属于在球队中“混混”的角色。在离开大连实德队后,韩方奕加盟天津松江俱乐部。在天津松江俱乐部2008年的球队合影以及2009年的官方秩序册中表明,韩方奕在2008-2009年效力于天津松江俱乐部,身高1米86的韩方奕体重80公斤,身披25号球衣。
不过,韩方奕并没有继续自己的足球运动员职业生涯,而是转行做起了模特。曾获大连天宝冰淇凌选秀比赛冠军、中国广州新塘牛仔大赛东北赛区冠、中国模特之星五佳等荣誉。
在韩方奕的微博、个人贴吧等资料中,不仅有韩方奕走秀的照片,也有韩方奕身穿球衣的训练照片和生活照。从韩方奕的微博来看,2011年4月30日,韩方奕最后一次更新了自己的微博,“事不少,晕乎乎的,体能恢复”,与这11个字一起的还有一张韩方奕正享受足疗的照片。在韩方奕的微博中,资料一览填上了“北京演艺进修学院”。
根据其微博记录,因为学校放假三天,韩方奕在2011年4月28日返回大连,4月29日,韩方奕更新了自己的微博,将自己刚刚修剪完的发型拍照并上传。此外,韩方奕还用手机上传了一张他新购置的红色方向盘套。而韩方奕等三人殴打交警致死就发生在5月1日。
2011年5月20日,据了解,获悉5月1日殴打大连交警史英才致其死亡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已被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家庭编辑本段大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韩方奕并非“官二代”,其同样涉案的父亲韩家敏是个做土石方生意的商人。韩方奕的叔叔为大连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刚被提拔到现职不久,而其与被袭民警史英才的父亲还是同事关系。在大连市检察院领导的名单,在其中未发现有姓韩的,其姑是大连市检察院领导的可能性不大。
殴打交警致死案编辑本段
韩方奕2011年5月,一条题为《大连又现“李刚”:官二代光天化日打死交警》的帖子在网上热传。经调查核实,帖中反映的交警执法过程中被殴打致死一事属实,目前案件尚在侦办过程当中,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网帖爆料:5月1日11时30分许,民警史英才与协警在路口疏导交通,因凶手违规行驶,协警将其拦住。随后凶手下车殴打协警,史英才见状上前试图制止。5分钟后凶手父母带打手赶到,不由分说便袭击史英才。之后,增援民警赶来,将此四人拉开,但此时史英才已出现心脏休克,后经抢救无效殉职,享年32岁。网帖称,据了解,凶手的父亲为某地产商老板,其叔为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其姑姑为市检察院的一位领导。
1大连市公安局核实:5月1日上午,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史英才,被驾驶人韩方奕及其找来的父亲韩家敏、周盛强等人殴打,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新华网记者从大连市公安局了解到的有关具体案情,基本与网帖反映情况一致。大连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目前已向检察机关报送提请逮捕。警方已经取得了事发现场的视频监控资料、三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部分证人证言。在进行法医检验时,公检法机关同时介入,初步检验结果已经得出,具体的死亡原因需要进行病理检验后才能确认。
批捕2011年5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同日,上述三犯罪嫌疑人被大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被袭交警史英才死因的病理检验已经完成。
案情回放编辑本段2011年5月1日上午
史英才带领协警员,在辖区进行交通管理和整治。
110时30分许
史英才接到指令,前往马兰北街与富民路路口处置交通阻塞。韩方奕驾驶辽B89G99号轿车,违章行驶且不服从协警员付建玮指挥,付无意间碰到韩某的倒车镜,遭到韩方奕殴打。史英才得知付被打后,跑到现场控制情势。
11时34分左右
韩方奕找来其父韩家敏以及周盛强等人到现场,周二话不说,用膝盖直接顶向付建玮的腹部。史英才将付建玮拉到身后不让周盛强殴打,周盛强挥拳打向史英才的头部,将史英才的警帽打落在地。史英才立即用手持台呼救请求支援,韩方奕将史英才搂住,周盛强拳脚相加将史英才打倒在地。
13时10分
史英才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10分停止了呼吸。
一审开庭编辑本段当庭翻供2011年7月26日,大连交警史英才在执行公务时被当街打死一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定殴打史英才致死事实成立,被告三人却当庭翻供,均称未曾殴打。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5月1日11时30分许,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史英才带领协警在执法过程中,对违章行驶的由韩方奕驾驶的辽B89G99号白色丰田轿车进行制止,协警员付建玮遭到韩方奕殴打。民警史英才上前制止,也被韩方奕、其父韩家敏以及周盛强等人殴打,当警方赶来增援时,史英才已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史英才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10分停止了呼吸。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系共同犯罪,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罚。
而对于检方的指控,三位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韩方奕称他当时只是抱住史英才,目的是为了“拉架”。韩家敏称自己当时没有在事发现场,他是事情发生之后才到达现场,并称当时曾打电话让他们不要动手,同时韩家敏还强调说,周盛强是个很“温柔”的人。而周盛强为自己辨解说,他没有殴打被害民警,只是与他发生过撕扯。
除了期间休息5分钟外,该次庭审接近5小时。在当日的庭审中,部分大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当事人亲友、市民旁听庭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参加了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宣判编辑本段2012年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6号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故意伤害一案。
1被告人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盛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韩家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史依笑、程瑶、史鸿麟、陈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人民币5970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