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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林森浩 | 性别: 男 | |
出生年月: 1986年 | 国籍: 中国 | |
籍贯: 广东 | 出生地: 汕头市 |
2010年,林森浩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身兼学生会副主席,学习的是医学影像专业,并在中山医院见习。林森浩还曾得到过第一三共制药奖学金。
研究趋向是肝脏这面,业绩也相当优秀。2011年9月,中华医学会第十一次全国超声医学学术会议青年论文论坛上,林森浩的一篇文献被评为优秀论文。2012年,在新一次的会议上,林森浩又作为嘉宾在青年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
2013年4月16日,黄洋被投毒死亡案,警方初步认定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已被刑拘。[1]
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在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
林森浩在家排行老二,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其弟弟也在读大一。林家在汕头属中等人家,林家在村里名声也不错。
林森浩并非从一开始就热爱医学,学医是父亲的希望,林森浩听从家长的意见而学医。[3] 开始,当他进入医学院学习一年半后,还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听到“医学神圣”之类的话时,也没有什么感觉,直到他在广东当地一家医院见习后,思想才发生了转变。当时,林森浩在急诊科实习,一次来了一名昏迷患者,其妻子在旁边焦急万分,直到医生说了句“没事”,家属才放下心来。林森浩自此收获了学医的动力,并在一次自愿献血活动中表示:“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必不可少的。”[4]
黄洋中毒事件是指中国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黄洋于2013年4月出现中毒症状,后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时23分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用注射器注入剧毒物
2013年3月31日14时许,林森浩以取实验用品为名,从他人处取得钥匙后进入他曾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以下简称“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像医学实验室204室,趁室内无人,取出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内带离。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回到与黄洋共同住宿的421室,趁室内无人,将上述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室内的饮水机中,随后将注射器和试剂瓶等丢弃。次日上午,林森浩与黄洋同在421室内,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有毒的饮用水。
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于4月1日中午至中山医院就诊,因病情严重于4月3日转至重症监护室治疗。经全力抢救无效,黄洋于4月16日死亡。经鉴定,黄洋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2]
在4月2日黄洋因为急性肝损伤被送往中山医院后,正在中山医院超声科担任实习医生的投毒案疑犯林森浩不仅亲自带着水果去看望过黄洋,而且还亲自为黄洋做过B超检查。
黄洋入院后,林森浩没有表现出半点异常。林森浩在中山医院超声科实习,黄洋的B超检查就是林森浩亲自做的。林森浩还告诉黄洋,说没有什么事。[3]
2013年4月16日上午,上海警方证实,中毒研究生同寝室的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森浩因生活琐事与黄洋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4月1日晨,黄洋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有毒物质来源:初步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
林森浩曾在自己的空间写下:“要有一种执着:骂粗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唯有武力”。
4月8日,林森浩被拘前所发的最后一条微博大意是:“有时候挺痛恨医生这个行业,因为对于寻求帮助的病患总不能帮助到底。”
林森浩的母亲记得,儿子从小到大,从未跟村里的小孩红过脸、打过架,在外面受了委屈,只会回家告诉父母。
林森浩旧时同学也记得,林从不争强好胜,回家后时常找旧友打篮球聚集,话也不会比任何人少。
林森浩的高中同学小吴表示,林高中时待人真诚、和善,但性格比较安静,很腼腆。
林森浩大学同学陈斯认为,林森浩具有多面性格,偏内向。大学五年,他没有发现林森浩有精神疾病,或服用精神类药物。事实上,班级活动林森浩一般都不会缺席。平时林森浩虽然话不多,但也不属于话很少的。平时,林森浩比较节俭,衣着也比较普通,不追求名牌。陈斯还透露,印象里林森浩本科五年都没有谈恋爱,大一时追求过“班花”,但最后被拒绝。直至投毒案发,林森浩身边都没有女朋友。[7]
2014年2月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和叔叔于提前一天从汕头赶到了上海,开庭前他们均拒绝采访。庭上,林尊耀听到判决后激动地大叫了一声,抹着泪水表示肯定会上诉。林尊耀至今仍不相信,内向本分的高材生儿子会“故意杀人”。“我儿子找到了很好的工作,没有妒忌室友的理由,如果说是一时冲动,我还能想得通。”
2013年11月底,在本案公开审理后,林尊耀给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发了一条致歉短信,称林森浩未经世事,考虑欠缺,“在愚人节开这玩笑”,铸成大错……但黄国强没有理会这条短信,他对“在愚人节开这玩笑”的说法难以接受。
黄国强说,事发至今他没有跟林家人碰过面,今后也不打算有任何接触。黄国强介绍,从去年案发至今,他们奔波于四川和上海之间,已经花费约11万元。其中一部分是自家积蓄,另一部分来自事发后相关部门给的补偿款和部分好心人的捐助。但至今他们都没有接受复旦大学提出的5万元人道资助和3万元丧葬费的补偿。[2]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认为,我们从林森浩身上看到了一些性格的缺陷,但这并不能成为其杀人的借口。他不仅突破了一名医学院学生的道德底线,而且突破了做人的底线,即不能害他,更不能取人性命。其结果不仅亲手毁了两个原本充满希望的家庭,而且给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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