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1981年5月20日-)为中国第六富有的女子,2009年遭判处死刑。
吴英是浙江东阳人、浙江本色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她曾经以浙江亿万富姐的头衔闻名遐迩,但在2007年被中国当局拘捕。2009年,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认定她在2005年到2007年间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七亿多元人民币,构成严重的集资诈骗罪,因此判处她死刑。
尽管吴英在押期间曾检举多名政府官员受贿以求立功减刑,浙江高院仍然在2012年1月18日二审裁定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维持对她的死刑判决。消息公布后,引发中国法律界人士和民众的强烈反响。“经济犯罪罪不至死”、“刀下留人”等呼声高涨。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2年5月21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参考文献
- ^ 《吴英集资被判死,罪与非罪任评说》,美国之音中文网,2012年1月23日。
- ^ 《官媒发文严打非法集资 吴英改判希望渺茫》,美国之音中文网,2012年1月30日。
- ^ 《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该案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新华网,2012年4月20日。
- ^ 《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改判死缓》,新华网,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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