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王芳,1920年出生于山东新泰,1937年10月参加革命。他曾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因病于2009年11月4日11时36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0岁。
王芳,山东新泰人,高中文化。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八路军鲁中军区保卫部部长,山东军区独立旅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纵队组织部部长、兵团保卫部部长。参加了孟良崮、洛阳、淮海等战役。建国后,历任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浙江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顾委委员。
王芳同志早年,他担任锄奸科长、保卫部长、敌工部长。解放后,杭州是毛泽东最喜欢去的地方,当时王芳担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肩负保卫工作重担,成了毛主席的“大警卫员”。在“文革”中,他又因经手侦破“18号案件”――揭发江青匿名信案件,熟知江青的不可告人的丑史,被江青点名押解北京、武装看管审查达七年之久;后经毛主席亲自批示,王芳这才获得自由。
“四人帮”倒台之后,王芳担任预审组长,后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查工作。“两案”结束后,出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1987年后重履公安,担任公安部部长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同年11月党的“十三大”当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8年3月,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1990年开始,由于公安工作过于繁忙,积劳成疾,难以胜任繁重的工作,遂向中央提出辞去公安部部长职务。
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八路军。
1937年任班长、排长、排政治指导员、连长,八路军山东纵队4支队连政治指导员,团政治特派员,山东纵队1旅保卫科科长,鲁中军区特工科科长兼3地委敌工部副部长。
1945年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党校学员,山东军区独立旅政治部主任,鲁中军区保卫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野战军第8纵队组织部部长兼保卫部部长,西线兵团、第7兵团保卫部部长,宁波地委书记。
1949年5月任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副部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任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局长。
1950年11月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
1955年4月-1965年8月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
1955年4月任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第1办公室主任。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1964年9月-1966年任浙江省副省长(1965年8月任中共温州地委代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1977年受迫害,被关押。
1977年任中共浙江省宁波地委书记、宁波地区革委会主任兼中共宁波市委第1书记、宁波市革委会主任。
1977年10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
1978年5月-1983年3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1981年5月起)。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任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12月-1983年4月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1981年5月)。
1983年3月-1987年3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1984年2月)、浙江省军区第1政委。
1987年4月-1990年12月任公安部部长。
1987年3月-1990年4月任部党组书记。
1990年4月-11月任部党委书记。
1987年3月-1991年3月兼任武警部队第1政委、武警部队党委书记。
1987年3月-1993年6月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1988年4月-1993年3月任国务委员。
1991年3月兼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1993年任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
中共第12届中央委员,13大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4大代表,15大特邀代表。
据新华网报道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公安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国务委员王芳同志,因病于2009年11月4日11时36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0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