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锐锋(1955.2 )男,汉族,广东惠东人。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学士。
简历
1972年9月为广东省惠东县人民医院职工。
1973年7月任广东省惠东县委办公室、铁冲公社党委办公室干部。
1976年7月任广东省惠阳地委组织部秘书科干部。
1978年3月在中山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2年1月任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
1983年6月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处干事、副科、正科干事,干部1处副处长(1987年5月)。
1988年8月任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处长(1989年3月)。
1991年6月任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3年5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4年3月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7年8月,正局级)、部机关党委书记、市纪委委员。
1998年2月任深圳市盐田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区长(1998年6月)、党组书记。
2001年7月任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党组书记。
2001年10月任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03年3月任深圳市福田区委书记。
2004年4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5年5月任深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吕锐锋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建设、工务、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民防、气象工作,联系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