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幼军(1953年1月-),祖籍中国江苏省丰县;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学位。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兼任党组书记。2008年10月6日不再担任文化部党组书记。而其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于中共第十七届三中全会中被撤销。
于幼军自小在广州长大,曾就读与广州第20中学;1971年毕业于广州市第109中学后留校任教。1981年被调入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任研究室副主任,后升任副所长。1985年,获得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的函授本科文凭,并在业余时间与黎元江撰写了章回体小说《社会主义四百年》,获得好评,得以主持《广州市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的起草工作。
1986年8月,升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同年11月调任东山区区委书记,1990年3月转任天河区委书记。1992年11月,升任广州市委常委、并主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州保税区工作,次年3月升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调任深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调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2005年调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在2007年6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他因黑砖窑案代表山西省政府作了检讨。9月,调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书记。
2008年,据香港大公报引述10月2日《明报》[1]报道,中纪委已对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于幼军问题作出处分。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中纪委指于幼军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影响力,在市政府招标工程中令其亲友所属香港公司中标而获取巨额利润,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对其作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据悉,于幼军的文化部党组书记及中央委员等职务,将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后陆续撤销。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据甘肃省庄浪县官方网站报道,2010年7月5日,文化部副部级领导于幼军一行来庄浪调研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情况。在省文化厅副厅长李慎滨、市政府副市长王大睿、县委书记张正、县长赵小林等省、市、县领导陪同下,于幼军深入庄浪县店峡南调人饮工程建设、万泉镇田坪村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点进行了调研,并参观了中国梯田化模范县纪念馆。此外,据甘肃《威武日报》报道,7月7日,于幼军对该市进行了调研。于幼军一行先后到威武市雷台、汉文化展览馆、西夏博物馆等地参观调研。这是于幼军自留党察看以来的两次公开活动,外界视为“低调复出”。
参考资料
- 《财经》网络版·【新闻人物】于幼军履新之最大挑战
- 人民网·于幼军简历
-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