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逸阳:男,1961年8月生,汉族,广东惠阳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1978.03-1982.01中山大学数学力学系力学专业学生,1982.01-1983.06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干部,1983.06-1987.03广东省佛山市政策研究室干事、市委书记秘书(副科级),1987.03-1989.05广东省顺德市大良镇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1989.05-1991.08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副书记,1991.08-1992.09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书记,1992.09-1992.12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团佛山市委书记,1992.12-1995.07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93.03-1995.07参加中山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结业获硕士学位),1995.07-1998.03共青团中央常委、团广东省委书记,1998.03-1998.12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从化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1998.12-2001.12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新余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6.03-2001.06参加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1.06毕业并获哲学博士学位;中央党校进修班三十一期学员),2001.12-2003.09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农工部部长,2003.09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赣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共十五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十届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