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坚
王世坚(1960年1月11日-),台北市人,曾任立法委员。已婚,育有一子一女
- 1 简介
- 2 争议
- 3 丑闻
- 4 官司
- 5 评价
- 6 经历
- 7 财产列表
- 8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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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王世坚的外祖父张连宗,于二二八事件中丧命;而王世坚的父亲王明德也因发送共产党秘密文宣《光明报》被捕入狱,身高168厘米,体重68公斤。
- 王世坚于再兴高中毕业后,考取国立中兴大学,然此时期学业未完成;王世坚之后于1982年担任日成营造董事长,经营建筑事业;1986年民主进步党成立后,王世坚以自营商身分给民进党大量政治献金,并且曾经担任江鹏坚于1995年竞选立法委员的总干事,之后又出任民进党中央党部顾问。而且民进党中央党部也租用王世坚拥有的华山大楼作为办公场地。
- 1998年王世坚被民进党提名参选台北市议员并且当选,2002年获得连任;2004年,王世坚在台北市南区以第二高票当选第六届立法委员,原因在当时沈富雄放弃泛绿选民、使得配票到沈富雄的泛绿选民成为游离票,游离票自动救弱的结果使他高票当选,同选区形象较佳的段宜康高票落选。
- 王世坚也曾经经营过媒体事业;除曾经大陆工程、联华电子等企业筹办台北之音广播公司之外,1999年更曾出任自立晚报董事长,但是因卷入掏空案而退出。2001年,自立晚报工会赴民进党中央党部发表的陈情书,把王世坚视为“掏空自立报系的罪人”。[1]
争议
- 王世坚于2004年在台北市议会质询时表示“公部门如果去资助同志团体,就好像我们政府变相的在支持、鼓励他们一样,那是非常不对的,这是千错万错的事情。如果政府来鼓励同志团体、鼓励同性恋的活动,我们怎么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多年来让极少数这样子的团体占据了我们多数的媒体资源,前年还是去年办的那个活动能看吗?公然袒胸露乳、公然在大街上在西门町那么多青少年朋友聚集的地方办活动,而那个活动还是我们台北市政府出钱给他们办的,你觉得这像话吗?我们怎么对下一代去解释这件事情。”
“我们多数的要求就是能看到一些比较不那么反常的活动,而不是袒胸露乳、不是公然在西门町大街上这样子亲热、拥抱的同志活动。我刚刚就是不忍心用‘污染’这两个字,你想想看谁无父母、谁无子女,你觉得这样子的活动叫进步吗?同性恋的性向过去就有啊!千百年来有人类就有同性恋,可是过去有被这样子渲染吗?”
“何局长,包容?这叫纵容!那样子的活动,公然在台北市最热闹的大街-西门圆环,在台北市最多青少年朋友群聚的地方,在最需要受到关怀、指引、教育的年龄办那样子猥亵的活动,而那个活动竟然是台北市政府拿纳税人的血汗钱去资助的,你不觉得这很荒唐吗?”[2]
2008年1月4日,2008同志选举观察团针对反性别多元、有性别歧视言论的候选人与政党,公布反推荐名单,其中民进党立委王世坚被指曾发表歧视同志的言论。对此王世坚回应,从未歧视过同志,当初是本着市议员的职责,质疑马市府每年编列预算举办同志游行的正当性,意在监督公部门,而非针对同志,很遗憾遭到扭曲和误解。[3]。
- 2005年4月,连战前往中国大陆进行和平之旅时,王世坚曾带领泛绿群众前往中正机场抗议。[4]
- 2007年8月14日,为了抗议马英九特别费案官司一审宣判无罪,王世坚和支持者带着时钟在台北地方法院大门前砸烂,宣称是要为司法“送钟”(送终)。[5]
- 2008年1月12日,由于国民党台北市立委选举八席全上,使得王世坚于日前取笑国民党如果台北市立委八席全上(八仙过海)便要跳海一言造成喧然大波。[6][7]
- 2008年1月13日,据自由时报表示“跳海说”是选前激励支持者的士气,大家对玩笑话不要当真。[8]
- 2008年1月14日,王世坚面对媒体并提到打算弃政从商,择期兑现跳海承诺。[9]
- 2008年1月28日中午约12时20分,王世坚身穿潜水防寒衣到台北县三芝乡浅水湾,在离海岸约50米处不慎跌入海中,在海面上载浮载沉两分钟之后,才被水上摩托车拖着回到岸边,完成了他的“跳海”承诺。[10]
丑闻
- 2006年5月26日,台北市卧龙街派出所接获民众报案指和平东路三段的“100元生猛活海鲜”长期违规占用骑楼地营业,员警刘英杰奉派前往规劝时,王世坚到场为海产店关说,并指控员警是拿了其他店的红包才来为难这家店。双方发生争执,直到卧龙派出所所长吴博诚出面协调,才平息纷争。王世坚事后召开记者会,指控派出所员警违法,集体向商家收取规费。大安警分局请示检察官后,认为王的行为有涉及妨害公务及侮辱公署之嫌,在6月1日传唤王到案调查。[11]。
- 2006年8月30日上市的台湾《壹周刊》,报道王世坚与二十三岁的何姓前女助理在8月27日前往台北县五股乡米琪汽车旅馆。8月28日,王世坚两度召开记者会澄清,还播放当天谈话录音带,强调当天是“谈公事”,在场除了他与何姓助理,还有向他爆料的企业界张小姐及其小孩。[12]2007年10月22日,王世坚事件中的证人“张小姐”张玮津,向苹果日报透露,所谓在旅馆讨论公事的录音带,是王世坚带助理上旅馆被媒体跟拍的第三天后,为了逃脱诽闻、企图混淆视听才找她配合助理临时演出的造假录音带,张小姐指称她不但因为无法记住台词遭到王辱骂,事后还遭到恐吓,并补充经过她查证王世坚外遇确有其事。[13]
- 王世坚在2007年10月25日傍晚终于以一句:“我认为这不是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那么……有些人会犯。(主播问:包括你?)……当然包括我!”证实他和何姓女助理的绯闻全部是真的。[14]
官司
- 最近十年,王世坚有四件刑事官司被判有罪,最高被判五个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也因为欠了银行8千万,被彰化银行、华南银行、中小企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15]
- 2005年4月26日时任国民党主席的连战首次启程前往大陆访问,民进党立委王世坚、徐国勇和台联党立委罗志明以及电视节目主持人汪笨湖等人,带队到机场抗议,引发蓝绿支持群众流血冲突。2008年1月16日桃园地方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王世坚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六个月,减为有期徒刑三个月;违反集会游行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三个月,合并六个月得易科罚金。[16]
- 2006年8月,百万人民倒扁运动期间,王世坚召开记者会,指施明德接受陈由豪赠送一间位于汐止的房屋,质疑施明德倒扁的正当性,呼吁施“不要做陈由豪的打手、不要做马英九的马前卒”。王世坚又两度于电视政论节目中提及此事。施明德向法院提出告诉,表示王世坚所指房屋是他在2001年间自行购买,王世坚在公开媒体中的言论已损他的名誉。2008年1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王世坚应赔偿施明德一百五十万元,还加上自2006年12月7日起至清偿日的利息。另外,还须在中国时报、联合报、苹果日报、自由时报等十家报纸的全国版头版刊登近半版大小的道歉启事。[17]
- 百万人民倒扁运动期间,王世坚指控反贪总顾问许博允为“密使”,赴中国报告倒扁成果。施明德与许博允对此提出诽谤告诉。2008年2月15日台北地院判决,王世坚未提证据证明言论真实性,已构成诽谤,判处拘役五十天,减为二十五天,可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以上诉。不过,本案民事部分因法院认为王世坚是对许博允前往中国表达个人主观意见,应受言论自由保护,已于今年一月底判决王世坚胜诉。[18]
评价
- 2006年8月30日,台湾《东森新闻报》总评王世坚的政治生涯:“积极寻找对手,天天制造冲突,到处都有死对头。”[19]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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