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1895年10月18日-1934年11月24日),中国抗日将领,中共党员。原名恒立,字世五。河南周口扶沟人。
吉鸿昌像
- 1 生平
- 2 吉鸿昌语录
- 2.1 察哈尔抗战诗
- 2.2 绝命诗
- 2.3 临刑前对刽子手说的话
- 3 家人
-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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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13年参加冯玉祥的西北军。1926年任旅长。冯玉祥派他从兰州出兵,击败在西安围困杨虎城8个月的刘镇华的部队。冯玉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之后吉鸿昌参加北伐,出潼关,占洛阳等河南重镇。1928年任师长。1929年任军长兼宁夏省政府主席。1930年,参加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的中原大战,任冯军第3路总指挥,于陇海路正面大败陈诚。兵败后被蒋介石收编,任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参加对鄂豫皖红军根据地的围剿。
1931年吉鸿昌在上海养病,接触中国共产党。1932年试图起义失败后被蒋解职,出国。1932年回国居天津,在湖北麻城策反旧部30师失败,后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3年在热河抗战、长城战役之后,日军占领察哈尔部分地区。吉鸿昌于5月26日与冯玉祥、方振武、佟麟阁在察哈尔张家口建立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任第2军军长,后任北路前敌总指挥,连克多伦(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等多座城池,将日军驱出察境。因为当时全面抗战尚未爆发,蒋介石认为该军妨害统一政令、破坏国策,令何应钦指挥16个师逼近察哈尔。冯玉祥将察军政大权交给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撤销抗日同盟军总部。吉鸿昌、方振武退到察哈尔北部,后攻打北平时被日、蒋夹击兵败。
1934年,吉鸿昌在天津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准备武装抗日。11月9日在天津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枪伤,被法租界工部局交给国民政府逮捕,24日在北平陆军监狱被杀。
纪念
1945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中共中央决定授予吉鸿昌“革命烈士”称号。
吉鸿昌烈士故居,又名“红楼”,位于天津花园路,是天津市的文物保护单位。
吉鸿昌语录
察哈尔抗战诗
有贼无我,有我无贼。非我杀贼,即贼杀我。半壁河山,业经改色。是好男儿,舍身报国!
绝命诗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临刑前对刽子手说的话
“我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枪,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给我拿个椅子来,我得坐着死。” 接着又说:“我为抗日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后挨枪。你在我眼前开枪,我要亲眼看到敌人的子弹是怎样打死我的。”
家人
- 女儿吉瑞芝,在吉鸿昌被害时两岁,现居天津[1]。
- 侄儿吉星文,国民革命军抗日名将,八二三炮战中中弹身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