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燥湿
地道有燥湿,生成品汇,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原注:过于湿者,滞而无成;过于燥者,烈而有祸。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湿;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如水火而成其燥者吉,木火伤官要湿也;土水而成其湿者吉,金水伤官要燥也。间有土湿而宜燥者,用土而后用火;金燥而宜湿者,用金而后用水。
任氏曰:燥湿者,水火相成之谓也,故主有主气,内不秘乎五行;局有局气,外必贯乎四柱,湿为阴气,当逢燥而成;燥为阳气,当遇湿而生。是以木生夏令,精华发泄,外有余而内实虚脱,必藉壬癸以生之,丑辰湿土以培之,则火不烈,木不枯,土不燥,水不涸,而有生成之义矣,若见未戌燥土,反助火而不能晦火,纵有水,亦不能为力也。惟金百炼,不易其色,故金生冬令,虽然泄气休囚,竟可用丙丁若见丑辰湿土,反助水而不能制水,纵有火,亦不能为力也。此地道生成之妙理也。
丙辰 辛丑 庚辰 丙子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此造以俗论之,以为寒金喜火,干透两丙,独杀留清,推其木火运中,名利双全,不知支中重重湿土,年干丙火,合辛化水,时干丙火无根,只有寒湿之气,并无生发之意,只得用水,不能用火矣。所以初运壬寅癸卯,制土卫水,衣食颇丰;至丙午丁未二十年,妻子皆伤,家业破尽。削发为僧。
丁未 壬子 庚戌 丙戌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此造如以水势论之,此则仲冬水旺,所喜者支中重重燥土,足以去其湿气。只为相克,使子不能助壬;丁壬一合,使壬不能克丙。中运土金,入部办事,运筹挫折,境遇违心;丁未南方火旺,议叙出仕,至丙午二十年,得奇遇,仕至州牧。
癸未 丁巳 甲午 庚午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甲午日元,支全巳午未,燥烈极矣。天干金水无根,反激火之烈,只可顺火之气也。初运木火,顺其气势,财喜频增,至癸丑,叹刑丧,遭挫折,破耗多端;壬子冲激更甚,犯人命,遭回禄,破家而亡。
癸丑 丁巳 甲辰 庚午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此与前造只换辰丑二字,丑乃北方湿土,晦火蓄水,癸水通根而载丑;辰亦湿土,又是木之余气,日元足盘根;庚金虽不能生水辅用,而癸水坐下余气,竟可作用。初运木旺,帮身护用,和平迪吉;至癸丑北方水地及壬子辛亥三十年,经营得意,事业称心。
三十一、隐显
吉神太露,起争夺之风;凶物深藏,成养虎之患。
原注:局中所喜之神,透于天干,岁运不能不遇忌神,必至争夺,所以有暗用吉神为妙。局所忌之神,伏藏于地支者,岁运扶之冲之,则其为患不小,所以忌神明透,制化得宜者吉。
任氏曰:吉神太露,起争夺之风者,天干气专,易于劫夺故也,如财物无关锁,人人得而用,假如天干以甲乙为财,岁运遇庚辛,则起争夺之风,必须天干先有丙丁官星回克,方无害;如无丙丁之官,或得壬癸之食伤合化亦可,故吉神宜深藏地支者吉,凶物深藏,成养虎之患者,地支气杂,难于制化故也。如家贼之难防,养成祸患。假如地支以寅中丙火为劫财,岁运逢申,冲申中庚金,虽能克木,终不能去其丙火,岁运遇亥子,仍生合寅木,反滋火之根苗,故凶物明透天干,易于制化。所以吉神深藏,终身之福;凶物深藏,始终为祸。总之吉神显露,通根当令者,露亦无害;凶物深藏,失时休囚者,藏亦无妨,鬼谷子曰,"阴阳之道,与日月合其明,与天地合其德,与四时合其序",三命之理,诚本于此,若不慎思明辨,孰能得其要领乎?
己卯 辛未 丙子 辛卯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丙火生于未月,火气正盛,坐下官星,被未土伤尽,只得用天干辛金。所嫌者,未为燥土,不能生金,又暗藏劫刃;年干己土,本可生金,又坐下印地,所谓"吉神显露,凶物深藏"者也。初运己巳戊辰土旺之地,财喜辐辏,事事称心;交丁卯,土金两伤,连遭回禄三次,又伤丁七人,丙寅妻子皆克,出外不知所终。
壬午 乙巳 丁丑 丙午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丁火生于孟夏,柱中劫旺逢枭,天干壬无根,置之不用。最喜丑中一点财星,深藏归库,丑为湿土,能泄火气,不但无争夺之风,反有生财之谊。因初交丙午丁未,所以身出寒门,书香不继;喜中运三十载西方土金地,化劫生财,财发十余万。所谓"吉神深藏,终身之福"也。
三十二、众寡
强众而敌寡者,势在去其寡;强寡而敌众者,势在成乎众。
原注:强寡而敌众者,喜强而助强者吉;强众而敌寡者,恶敌而敌众者滞。
任氏曰:众寡之说,强弱之意也,须分日主四柱两端而论也。如以日主分众寡,如日主是火,生于寅、卯、巳、午月,官星是水,四柱无财,反有土之食伤,即使有财,财无根气,不能生官,此日主之党众,敌官星之寡,势在尽去其官,岁运宜扶众抑寡则吉。如以四柱分众寡 ,则分四柱之强弱,然又要与日主符合,弗反背为妙。假如水星是官星,休囚无气,土是伤官,当令得时,其势以去其官星,岁运亦宜制官为美;日主是火,亦要通根得气,则能生土,或有木而克土,则日主自能化木,转转相生,所谓日主符合者也。官星是水,虽不及时,却有财生助,或财星当令,或成财局,此官星虽寡,得财星扶则强,岁运宜扶寡而抑众者吉。虽举财官而论,其余皆同此论。
戊辰 乙丑 戊戌 辛酉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此造重重厚土,乙木无根,伤官又旺,其势足以敌官星之寡。故初交丙寅丁卯,官星得地,刑耗多端;戊辰得际遇,捐纳出仕,及已巳二十年,土生金旺,从佐二而履琴堂。至未运破金,不禄。
戊午 壬戌 丁卯 癸卯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伤官当令,印星并见,官煞虽透无根,势在去官。初年运走北方,官星得势,一事无成;丙寅丁卯,生助火土,经营发财巨万;戊辰己巳,去尽官煞,一子登科,晚景峥嵘。此造戌午拱火,日时逢印,日主旺极,莫作用印而推,亦不可作去官留杀论也。
癸丑 壬戌 丙午 庚寅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丙火生于九月,日主本不及时,第坐阳刃会火局,谓之强寡。年干癸进气,癸水通根余气丑土,泄其火局,庚金生助壬癸为众也。势在成乎众,故交辛酉庚申,金生水旺,遗业丰盈,其乐自如;一交己未,火土并旺,父母双亡;及戊午二十年,破败家业,妻子皆伤,至丙辰流落外方而亡。
三十三、震兑
震兑主仁义之真机,势不两立,而有相成者存。
原注:震在内,兑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丑或巳时酉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兑为敌国,必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兑,以震为奸宄,备御之而已,不必尽去,不必兴兵也。兑在内,震在外,月酉日丑或巳,年未或亥时卯者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兑,以震为游兵,易于灭而不可党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兑为内寇,难于灭而不可助兑也。以水为就客,相间于一下,或年酉月卯日丑时亥,年甲月庚、日甲时辛之例,亦论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论攻备之法 。然金忌木,木不带火,木不伤土者,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强者不可战,惟囚金而木茂,木终不能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义;春木而金盛,金实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仁。其月是木,年日时皆金者,不必问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任氏曰:震阳也,先天之位在八白,阴固阴而阳亦阴矣;兑阴也,先天之位在四绿,阳固阳而阴亦阳矣。震为长男,雷从地起,一阳生于坤之初;兑为少女,山泽通气,故三阴生于乾之终。长男配少女,天地生成之妙用;若长女配少男,阳虽生而阴不能成矣。是故兑为万物之所悦,至哉言乎!是以震兑虽不两立,亦有相成之义也。余细究之,震兑之理有五,攻、成、润、从、暖也。春初之木,木嫩金坚,火以攻之;仲春之木,木旺金衰,土以成之;夏令之木,木泄金燥,水以润之;秋令之木,木凋金锐,土以从之;冬令之木,木衰金寒,火以暖之。则无两立之势,而有相成仁义之势矣。若内外之说,不过衰旺相敌之意也。当泄则泄,当制则制,须观其金木之竟向,不必拘执而分内外也。
丙寅 庚寅 甲申 乙丑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甲木生于立春后四日,春初木嫩,天气寒凝,日主坐申,月透庚金,丑土贴生申金,木嫩金坚,用火以攻之。喜得年于透丙,三阳开泰,万象回春,何其妙也!初运辛卯壬辰,有伤丙火,蹭蹬芸窗;癸巳运转南方,丙火禄旺,纳粟入监,运捷南宫;甲午乙未,宦海无波,申运不禄。
庚戌 己卯 甲寅 丁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甲木生于仲春,坐禄逢刃,木旺金衰,用土以成之,方能化土生金,斩削以成真。初游幕,获利纳捐,至癸未运出仕;甲申乙酉,木无根,金得地,从佐二升知县而迁州牧。
庚辰 壬午 甲辰 丁卯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甲木生于仲夏,时干丁火透出,用水以润之,然水亦赖金生,金亦赖水养;更妙支逢两辰,泄火生金蓄水,一气相生,五行俱足。是以早游泮水,科甲联登,仕至观察,一生惟丙戌运金水两伤不利,其余皆顺境。
庚戌 甲申 甲戌 乙丑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甲木生于孟秋,财生杀旺,虽天干三透甲乙,而地支不载,木凋金锐,用土以从之也。格成从杀。戌运武甲出身;丁亥运生木克金,刑耗多端;戊子己丑,财生杀旺,仕至副将。
辛酉 庚子 甲子 丙寅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甲木生于仲冬,木衰金寒,用火以暖之,金亦得其制矣;况乎时逢禄旺,一阳解冻,所谓"得气之寒,遇暖而发"。故寒木必得火以生之也。所以科甲联登,仕至侍郎。
上五造举甲木为例,乙木亦同此论。
三十四、坎离
坎离宰天地之中气,成不独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注:天干透壬癸,地支属离者,乃为既济,要天气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属坎者,乃为未济,要地气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为交媾,交媾身强则富贵;天干皆火,地支皆水,为交战,交战身弱,岂能富贵?坎外离内,谓之未济,主之所喜在离,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则不详;离外坎内,谓之既济,主之所喜在坎,要离降,主之所喜在离,要木和。水火相见于天干,以火为主,而水盛者存;坎离相见于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专气也,其相制相持之势,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库之神,皆所以党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详。
任氏曰:坎阳也,先天位右七之数,故为阳也;离阴也,先天位左三之数,故为阴也。坎为中男,天道下济,故一阳生于北;离为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阴生于南。离为日体,坎为月体,一润一暄,水火相济,男女媾精,万物化生矣。夫坎离为日月之正体,无消无灭,而宰天地之中气,是以不可独成,必要相持为妙也。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升者,天干离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则地气上升;降者,天干坎衰,地支离旺,必得天干有金,则天气下降;和者,天干皆火,地支皆水,必须有木运以和之;解者 ,天干皆水,地支皆火,必须有金运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战于干支,必须岁运视其强者而制之。此五者,坎离之作用如此,则无独成之势,而有相持礼智之性矣。
丙子 己亥 丙寅 戊子
庚子 辛丑 壬
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火生于孟冬,又逢两子,天干离衰,地支坎旺,用寅木以升之也。至壬寅,东方木地,采芹折桂;卯运出仕,一路运走东南,仕至观察。
壬午 壬寅 壬戌 庚戌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壬水生于孟春,支全火局,虽年月两透比肩,皆属无根。天干坎衰,地支离旺,用庚金以降之也。惜乎运途东南,在外奔驰四十年,一无成就;至五旬外,交戊申,娶妻三,年已六旬矣。连生三子,至戌运而终。
丙子 丙申 丙子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造地支,两申两子,水逢生旺,金作水论;天干四丙,地支无根,离衰坎旺,须以木运和之也。惜乎五行不顺,五十年西北金水之地,故艰难险阻,刑伤颠沛;五旬外运走壬寅,东方木地,财进业兴,及癸卯甲辰,发财数万。
癸巳 壬戌 壬午 壬寅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壬午日元,生于戌月,支会火局,年支坐巳,天干皆饮,地支皆离,必须金运以解之也。初交辛酉庚申,正得成其既济,解其财杀之势,叨化日之光,丰衣足食;一交己未,刑耗异常,戊午财杀并旺,出外遇盗丧身。
壬子 丙午 壬子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水火交战于干支,火当令,水休囚,喜其无土,日和不克。初交丁未,年逢戊午,天克地冲,财杀两旺,父母双亡,流为乞丐;交申运逢际遇,己酉运发财数万,娶妻生子成家。
六 亲 论
一、 夫妻
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原注: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于是,妻子在于是。大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财神,又须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财薄官多者,要伤官。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泄者泄;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或财神泄气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者也。至于财旺身强者,必富贵而多妻妾,看着当审辨轻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阴阳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宗,则显然祖去生子孙,有是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
生我者为父母,偏正印绶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
夫财以妻论,财星清,则中馈贤能;财神浊,则河东狮吼。清者,喜神即是财星,不争不妒是也。浊者,生煞坏印,争妒无情是也。
旧书不管日主之衰旺,总以阳刃劫财主克妻,究其理则实非,须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别,四柱配合活看为是。
如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
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
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
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妻陋必亡。
官星弱,遇财星,妻陋不克。
身强煞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得妻财臻富。
杀重身轻,财星党杀,官多用印,财星坏印,伤官佩印,财星得局者,主妻不贤而陋,或因妻招祸伤身。
日主坐财,财为喜用者,必得妻财。
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必得妻力。
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
日主忌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主琴瑟不和。
皆以四柱情势、日主喜忌而论。若财星浮泛,宜财库以收藏;财星深伏,宜冲动而引助。须细究之。
癸卯 乙丑 庚申 丁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寒金坐禄,印绶当权,足以用火敌寒。所忌者,年干癸水克丁为病,全赖月干乙木通根,泄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财星也。更喜财星逢合,谓财来就我,其妻贤淑勤能,生三子,皆就书香。
丁未 乙巳 丁酉 癸卯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丁火生于孟夏,柱中枭劫当权,一点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冲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贫寒,癸运入学,又得财巨万;壬运登科,辛丑选知县,仕至郡守。此造若无酉金,不但无财,而且名亦不成矣。
乙亥 庚辰 丙申 壬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火生于季春,印绶通根生旺,日主坐财,时干又透壬水,必以乙木为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杀坏印,其妻不贤,妒悍异常,无子而绝。财之为害。可畏哉!
二、 子女
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
原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贤俊,喜神与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则无子,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轻须要助官;杀重身轻,只要印比;无官星,只论财;若官星阻滞,要生扶冲发;官星泄气太重,须合助遥会;若杀得身轻而无制者,多女。
任氏曰:以官为子之说,细究之,终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设官,官治万民,则不敢妄为,循守规矩。家庭必酋长为管,出入动作,皆遵祖父训是也。不服官府之治者,则为逆子;夫命者理也,岂可以民为子而犯上乎?莫非论命竟可无君无父乎?谚云,“父在子不得自专”,若以官为子,父反以子管治,显见父不得自专矣,故俗以克父克母为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伤为子女。
书云,“食神有寿妻多子,时逢七煞本无儿”,“食神有制定多儿”,此两说,可谓确据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无食伤无官杀者,又作何论?故命理不可执一,总要变通为是,先将食伤认定,然后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则用之。故“喜神看与杀相连”者,乃通变之至论也。
日主旺,无印绶,有食伤,子必多。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子必少。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有财星,子多而贤。
日主旺,印绶多,无食伤,有财星,子多而能。
日主弱,印绶轻,有财星,子必无。
日主弱,食伤重,印绶无,亦无子。
日主弱,食伤轻,无比劫,有官星,子必无。
日主弱,官杀重,印绶轻,微伏财,必多女。
日主弱,七杀重,食伤轻,有比劫,女多子少。
日主弱,官杀重,无印比,子必无。
日主旺,食伤轻,逢印绶,遇财星,子少孙多。
日主旺,印绶重,官杀轻,有财星,子虽克则有孙。
日主旺,食伤旺,有印绶,遇财星,虽有若无。
日主弱,官杀旺,有印绶,遇财星,有子必逆。
又有日主旺,无印绶,食伤伏,有官杀,子必多者。
又有日主旺,比劫多,无印绶,食伤伏,子必多者。盖母多灭子之意也。故木多火熄,金克木则生火;火多土焦,水克火则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则生金;金多水渗,火克金刚水克火则生水;水多木浮,土克水则生木。以官杀为子也,此之谓也。明虽以官杀为子也,暗仍以食伤为子,此逆局反克相生之法,非竟以官杀为子也。大率身旺财为子,身衰印作儿,此皆余之试验者,故敢更定,仔细推之,无不应也。(用神为子,忌神为女)
辛丑 辛丑 戊戌 癸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造日主旺,比劫多,年月伤官并透通根,丑为湿土,能生金蓄水,戌为火库,日主临之,不致寒冻也,是以家业富厚,更喜运走西方不悖,余虽断其多子,实不敢定其数目,询之云,自十六岁生子,每年得一子,连生十六子,并无损伤。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现,辛金明润不杂木火之妙也。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造杀官当令,嫌其甲木透干,不能弃命从杀,只得杀重用印,则忌卯酉逢冲,去甲木之旺地。所生妻生八女,妾生入女,竟儿子。所谓身衰印作和,此财星坏印之故也,。
乙未 辛巳 戊戌 丁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戊土生于巳月,柱中火土本旺,辛金露而无根;兼之己时,丁火独透克辛,局中全无湿气;更嫌年干乙木,助火之烈,所以克两妻,生十二子,刑逝十子。现存二子。
戊子 癸亥 壬戌 甲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壬水生于孟冬,喜其无金,食神独透,所以书香小就,甲寅入泮,有十子皆育。其不妻者,无财之妙也;秋闱不利者,无地寅卯也。此造如戌土换之以木,青云得路矣。
庚寅 丙戌 辛亥 辛卯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辛金生于戌月,印星当令;又寅 拱丙生天干,比劫不能下生亥水;又亥卯拱木,四柱皆成财官,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克,生十二女又克其九。还喜秋金有气,家业丰隆。
丁酉 丁未 戊戌 丁巳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土生夏令,重叠印绶 ,四柱全无水气,燥土不泄火生金,克三妻五子。至丑运湿土晦火生金,又会金局,得一子方育。
由此数造观之,食神伤官为子也明矣。凡子息之有无,命中有一定之理,命中子只有五数,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当令者倍之,休囚者减半,除加减之外而多者,此秉赋之故也。
辛卯 辛卯 甲辰 丁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造春木雄壮,金透无根,喜其丁火透露,伤其辛金,所以已丑戊子运中,不但得子不育,而且财多破耗,丁亥支拱木而干透火,丁财并益,丙戌俞美,生五子,家业增新,由此观之,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如用神是火,其子必在木火运星,或木火流年得;如不是木火运年得,必子息翕中多木火,或木火日主,否则难抬,或不肖,试之屡验,然命内用神,不物妻财子禄,而穷通寿夭,皆在用神一字定之,其可忽诸?
三、 父母
父母或降与或替,岁月所关果非细。
原注:子平之法,以财为父,以印为母,以断其吉凶,十有九验,然看岁月为紧。岁气有益于月令者,及岁月不伤夫喜神者,父母必昌。岁月财气斩丧于时干者,先克父;岁月印气斩丧于时支者,先克母。又须活看其局中之大势,不可专论财印,中间有隐露其兴亡之机,而不必在于财印者。与财生印生之神,而损益舒得所,及阴阳多寡之论,无有不验。
任氏曰:父母者,生身之根本,是以岁月所关,知其与替之不一,可谓正理不易之法也。原注竟以财印分属父母,又论克父母之说,无把握,仍惑于谷书之谬也。夫父母届可以克字加之?当更定丧亲、刑妻、克子为至理。如年月官印相生,日时财伤不犯,则上叨荫庇,下受儿荣;年月官印相生,日时刑伤冲犯 ,则破荡祖业,败坏门风。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日主喜官,时日逢伤,日主喜印,时日逢财,必败祖辱宗,年财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印者,知其帮父兴家;年伤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创业之命。年印月财,日主喜印,时上遇官者,知其父母破败;时日逢印者,知其自创成家。年官月印,日主喜官,时日逢财,出身富贵,守成之造;年伤月劫,日主喜财,时日逢财或伤者,出身寒窘,创业之命。年劫月财,日主喜财,遗绪丰勇,日主喜劫,清高贫寒。年官月伤,日主喜官,时日适官必跨灶,时日遇劫,必破败。总之财官印绶,在于年月,为日主之喜,父母不贵亦富;为日主之忌,不贫亦贱,宜详说察之。
癸卯 乙丑 丙子 己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官印透而得禄,财星藏而归库,格局未尝不美,所嫌者,丑时伤官肆逞,官星退气,日主衰弱,全赖乙木生火而卫官。年月官印相生,亦出身官家,至亥支入泮;壬戌水通根,破耗异常加捐出仕,不过清规;至酉运,财星坏印,竟伏国刑。
乙卯 丁亥 戊午 丙辰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戊土生于孟冬,财星临旺,官印双清坐禄,日元临旺逢生,四柱纯粹可观,五行生化有情,喜用皆有精神,所以行运不破局,身出官家,连登科甲,生五子皆登仁籍,富贵福寿之造也。
丁巳 辛亥 戊子 戊午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此造柱中三火二土,似乎旺相,不知亥子当权,冲坏印绶,天干火土虚脱,其祖上大富,至父辈破败;兼之初运西金地,生助旺水,半生颠连不遇。及交丁未,运转南方,接连丙午二十年,大遂经营之愿,发财十余万。
乙亥 辛巳 丙辰 癸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此造支逢两禄乘权,年干印透通根,凡推命者,作旺论用,以财星断其名利双收。然丙火生于孟夏,火气方进,年干印绶,被月干财星所坏,巳亥逢冲,破禄去火,则金反得生扶,木火失势。又坐下辰土,窃去命主元神,时干癸盖头,巳火亦伤,必作弱推,用以巳火。初运东方木土,出身遗业丰厚,丙子火不通根,官星得地,定多破耗,丑运生金泄火刑克异常,定粗十去八九,夫妇皆亡 。
四、 兄弟
兄弟谁废与谁兴,提用财神看重轻。
原注:败财比肩羊刃,皆兄弟也。要在提纲之神,与财神喜神较其重轻,财官弱,三者显其攘夺之迹,兄弟必强;财官旺,三者出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与财官平,而三者伏而不出,兄弟必贵;比肩重而伤民财杀亦旺者,兄弟必富。身弱而帮者不显,有印而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又显,无官而兄弟必衰。
任氏日;比肩为兄,败财为弟,禄刃亦同此论。如杀旺无食,杀重无印,得败财合杀,必得弟力;杀旺食轻,印弱逢财,得比肩敌杀,必得兄力;杀旺食轻,印弱逢财,得比肩敌杀,必得兄财轻劫重,印绶制伤,不免司马之忧;财官失势,劫刃肆逞,周公之虑。财生杀党,比劫帮峰,大被可以同眠;杀重无印,主衰伤伏,鸽原料能无兴叹。杀旺印伏,比肩无气,弟虽敬而史必衰;官旺印轻,财星得气,兄虽爱而弟无成。日主虽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身旺逢枭,劫重无官,独自主持,财轻劫重,食伤化劫,可无斗粟尺布之谣;财轻遇劫。官得明显,不作煮豆燃萁之咏。枭比重逢,财轻杀伏,未免折翎之悲啼;主衰有印,财星逢劫,反许棠棣之竞秀。不论提纲之喜忌,全赁日主之爱憎,审察宜精,断。
丁亥 壬寅 丙子 丁酉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丙火生于春初,谓相火有焰,不作旺论。月干壬水通根,亥子杀旺无制,喜其丁午寅亥合而化印,以杂为恩。时支财星,生官坏印,以杂为恩。时支财星,生官坏印,又得丁火盖头,使其不能克木,所以同胞七人,皆就书香,而且兄爱弟敬。
癸巳 戊午 丙午 庚寅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羊刃当权,又逢生旺,更可嫌者,戊癸合而化火,财为众劫所夺,兄弟六人,皆不成器,遭累不堪。余造年月日皆同,换一壬辰时,弱杀不能相制,亦有六弟,得力者早亡,其余皆不肖,以致拖累破家。总之劫刃太旺,财官无气,兄弟反少,纵有,不如无也。然官杀太旺亦伤残,必须身财并旺,官印通根,可敦友爱之情。
五、 何知章
何知其人富?财气通门户。
原注:财旺身强,官星卫财,忌印而财能坏印,喜印而财能生官,伤官重面财神流通,财神重而伤官有限,无财而暗成财局,财露而伤亦露者,此皆财气通门户,所以富也。夫论财与论妻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妻贤而财薄者,亦有财富有妻伤者,看刑冲会合。但财神清而身旺者妻美,财神浊而身旺者家富。
任氏曰:身旺财弱无官者,必要有食伤;身旺财旺无食伤者,必须有官有杀。身旺印旺食伤轻者,财星得局,身旺官衰印绶重者,财得当令,身旺劫旺,无财印而有食伤者;身弱财重,无官印而有比劫者,皆财气通门户也。财即是妻,可以通论也。若清财妻美,浊财家富,其理虽正,尚未深论之也。如身旺有印,官星泄气,四柱不见食伤得财星生官,无食伤则财星亦浅,主妻美而财薄也;身旺无印,官弱逢伤,得财星化伤生官,则亦通根,官亦得助,不特妻美,而且富厚;身旺官弱,食伤重见,财星不与官通,家虽富而妻必陋也;身旺无官,食伤有气,财星不与劫连,无印而妻财并美,有印则财旺妻伤。此四者宜细究之。
甲申 丙子 壬寅 辛亥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壬水生于仲冬,羊刃当权,年月木火无根,日支食神冲破,似乎平常。然喜日寅时亥,乃木火生地;寅亥合,则木火之气愈贯;子申会,则食神反得生扶,所谓财气通门户也。富有百余万,凡巨富之命,财星不多,只要生化有情,即是财气通门户,若财临旺地,不宜见官,日主失令,必要比劫助之,期为美也。
壬申 丙午 癸亥 戊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水生于仲夏,又逢午时,财官太旺。喜其日元得地,更妙年干劫坐长生,财星有气,尤羡五行无木,财水泄而火无助,壬水可用。且运走西北,金水得地,遗绪不丰,自创四五十万,一妻四妾八子。
何知其人贵?官星有理会。
原注:官旺身旺,印绶卫官,忌劫而官能去劫,喜印而官能生印,财神旺而官星通达,官星旺而财神有气,无官而暗成官局,官星藏而财神亦藏者,此皆官星有理会,所以贵也。夫论民与论子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子多而无官者,身显而无子者,亦看刑冲会合。但官星清而身旺者必贵;官星浊而身旺者必多子;至于得象得气、得局、得格者,妻子富贵两全。
任氏曰:身旺官弱,财能生官,官旺身弱,官能生印,印旺官衰,财能坏印,印衰官旺,财不现,劫重财轻,官能去劫,财星坏印,官能生印,用官,官藏财亦藏,用印,印露官亦露者,皆官星有理会,所以贵显也。如身旺官旺印亦旺,格局最清,而四柱食伤,一点不混,财星又不出现,官星之情依乎印,印之情依乎日主,只生得一个本身,所以有官无子也;纵使稍杂食伤,亦被印星所克,子亦艰难。如身旺官旺印弱,食伤暗藏,不伤官星,不受印星所克,自然贵而有子;必身旺官衰,身伤有气,有印而财有坏印,无才而暗成财局,不贵而子必富;如身旺官衰,食伤旺而无财,有子必贫;如身弱官旺,食伤旺而无印,贫而无子,或有印逢财,亦同此论。
癸卯 癸亥 丁卯 辛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此造官杀乘权,原可畏也,然喜支拱印局,巧借栽培,流通水势,官星有理会。第嫌初运庚申辛酉,生杀坏印,偃蹇功名;己未支全印局,干透食神,云程直上,仕至尚书。然有其命必得其运,如不得其运,一介寒儒矣。
癸酉 丁巳 丙午 壬辰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丙火生于孟夏,坐禄临旺,喜其巳酉拱金,财生官,官制劫,更妙时透壬水,助起官星,以成既济。三旬外运走北方水地,登科发甲,名利双辉。勿以官杀混杂为嫌也,身旺者,必要官杀混杂而发也。
甲午 丙寅 辛酉 己丑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此造财临旺地,官遇长生,日主坐禄,印绶通根,天干四字,地支皆临禄旺,五行无水,清而纯粹。春金虽弱,喜其时印通根得用,庚运帮身。癸酉看登科;午运杀旺,病晦刑丧;辛运己卯年发甲入词林;后运金水帮身,仕路未可限量也。
乙巳 辛巳 庚辰 甲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庚金生于立夏前五日,土当令,火未司权,庚金之生坐实,且辰支申昌,生扶并旺,身强杀浅。嫌其财露无根逢劫,所以出身贫寒;一交丁运,官星元神发露,戊寅己卯两年,财星得地,喜用齐来,科甲联登,又入词林。书云,“以杀化权,定显露门贵客”,此之谓也。
何知其人贫?财贫神反不真。
原注:财神不真者,不但泄气被劫也,伤轻财重伤气泄,财轻官重财气泄,伤重印轻身弱,财重却轻身弱,皆为财神不真也。中有一味清气,则不贱。
任氏日:财神不真者有九,如财重而食伤多者,一不真也;财轻喜食伤而印旺者,二不真也;财轻劫重,食伤不现,三不真也;财多喜劫,官星制劫,四不真也;喜印而财星坏印,五不真也;忌印而财星生官,六不真也;喜财而财合闲神而化者,七不真也;忌财而财合闲神化财者,八不真也;官杀旺而喜印,财星得局者,九不真也。此九者,财神不真之正理也,然贫者多富者少,故贫有几等之贫,富有几等之富,不可概定。有贫而贵者,有贫而正者,有贫而贱者,宜分辨之。如财轻官衰,逢食伤而见印绶者,或喜印,财星坏印,得官星解者,此贵而贫也;官杀旺而身弱,财星生助官杀,有印财一衿易得,无印则老儒冠,此清贫之格,所为皆正也,财多而心事必欲贪死,官旺而心志必欲求之,非合而合,不从而从,合之不化,从之不真,此等之命,见富贵而生谄容,遇财利而忘恩义,谓贫而贱也,即侥幸致富,亦不足贵也,凡败业破家之命,初看似呼佳美,非财官双美,即干支双清,非杀印相生,即财临旺地,不知财官虽可养命荣身,必先要日主旺相,主能任其财官,若太过不及,皆为不真,能散能耗则有之,终不能臻富贵也,此等格局最多,难以枚举,宜细究之。
壬子 戊申 戊戌 辛酉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戊土生于孟秋,支在西方,秀气流行,格局本佳,出身大富。所嫌者,年干壬水能根会局,则财星反不真矣。兼之运走西北金水之地,所以轻财重义,耗散异常,惟戌运入泮得子。辛亥壬子贫乏不堪。
癸卯 甲寅 丁巳 己酉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此造财藏杀露,杀印相生,又联珠相生,似乎贵格,所以祖业二十余万;不知年干之杀无根,其菁华尽被印绶窃去,必用酉金之财。盖头覆之以土。似科有情,但木旺土虚,相火逢生,则巳酉不会,财不真矣。一交壬子,泄金生木,一败如灰;至亥支,印遇长生,竟遭饿死。
庚午 壬午 丙寅 庚寅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夏火逢金,财滋弱杀,两支不杂,杀刃神清,定然名利双辉。不知地支木火,不载金水,杯水车薪,不但不能制火,反泄财星之气,夏月庚金败绝,财之不真可知矣。早运癸未、甲申、乙酉土金之地,丰衣足食;一交丙戌,支全火局,刑妻克子,破耗异常,数万家业,尽付东流;丁亥合壬寅而化木,孤苦不堪而死。
乙卯 乙酉 庚寅 壬午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秋金乘令,财官并旺,食神吐秀,大象观之,富贵之命。第财星太重,官星拱局,日主反弱,不任其财官,全赖劫刃扶身,被卯冲午克,时干壬水,不能克火,反泄日元之气,财财星不真矣。初运甲申禄旺,早年入泮,其后运走南方 ,贫乏不堪。
辛丑 丙申 癸巳 庚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此财星坐禄,一杀独清,似乎佳美,所嫌者,印星太重,丑土生金泄火,丙辛合而化水,以财为用,申又合巳,则财更不真。初运乙未甲午,木火并旺,祖业颇丰;一交癸巳,皆从申合,一败如灰,竟为乞丐。
庚辰 乙酉 丁丑 乙巳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丁火日元,时逢旺地,两印生身。火焰金叠,似乎富格,不知月干乙木,从庚而化,支会金局,四柱皆财,反不真矣。祖业亦丰,初运丙戌丁亥,比劫帮身,财喜如心;戊子已丑,生金晦火,财散人离,竟冻饿而死。
何知其人贱?官星还不见。
原注:官星不见者,不但失令被伤也。身轻官重,官轻印重,财重无官,官重无印者,皆是官星不见也。中有一味浊财,则不贫;至于用神无力而忌神太过,敌而不受降,助旺欺弱,主从失宜,岁运不辅者,既贫且贱。
任氏曰:此段原注太略,然富贵之中,未当无贱,贫贱之中,未当无贵,所以贱之一字,不易知也。如身弱官旺,不用印绶化之,反以伤官强制;如身弱印轻 不以官星生印,反以财星坏印;如财重身轻,不以
比劫帮身,反以比劫夺财,合此格者,忘却圣贤明训,不思祖父积德,以致灾生不测,,殃及子孙。如身弱印轻,,官旺无财,或身旺官弱,财星不现,合此格者,处贫困不改其节,遇富贵不易其志,非礼不行,大义不取。故知贪财改帛而恋金谷者,竟竟遭一时之显戮,乐箪瓢而甘沿履者,终受千载之令各,是以有三等官星不见之理,如官轻印重而身旺,或官重印轻而身弱,或官印两平而日主休囚者,此上等官星不见也,如官旺喜印,财星坏印,或官杀重无印,食伤强制,或官多忌财,财星得局,或喜官星,而官星合他神化伤者。或忌官星,他神合官星又化官者,此下等官星不见也。细究之,不但贵贱分明,而贤不肖亦了然矣。
丁丑 壬子 丁亥 甲辰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丁火生于仲冬,干透壬水,支全亥、子、丑北方,官星旺格;辰乃湿土,不能制水,反能晦火,谓清枯之象,官星反不真也。喜其无金,气势纯清,其为人学问真确,处世无苟,训蒙度日,苦守清贫,上等官星不见也。
丙辰 庚寅 丙午 壬辰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此造财绝无根,官又无气,兼之运走东南之地,幼年丧父,依母转嫁他姓;数年母死,牧牛度日,稍长则卖力佣工;后双目失明,不能佣作,求乞自活。
丁卯 甲辰 辛亥 癸巳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此春金逢火,理宜印化杀,财星坏印,癸水克丁,亥水冲巳,似乎制杀有情,不知春水休囚,木火并旺,不但不能克火,反去生木泄金;财官本可荣身,而日空不能胜任,虽心专必欲求之。亦何盖哉!出身未属微贱。初习梨园,后因失音随官;人极伶俐,且极会趋逢,随任数年,发财背主,竟损纳从九品出仕,作威作福,无所不为;后因犯事革职,依然落魄。
何知其人吉?喜神为辅弼。
原注,柱中所喜之神,左右终始,皆得其力者必吉,然大势平顺,内体坚厚,主从得宜,纵有一二忌神,适来攻击,亦不为凶,譬之国内安和,不愁外寇。
任氏曰:喜神者,辅用助主之神也。凡八字先要有喜神,则用神势,一生有吉无凶,故喜神乃吉神也。若柱中有用神而无喜神,岁运不逢忌神无害,一遇忌神必凶,如戊土生于寅月,以寅中甲木为用神,忌神必是庚辛申酉之金,日主元神厚者,以壬癸亥子为喜神,则金见水而贪生,不来克木矣;日主元神薄者,以丙丁巳午为喜神,则金见水而畏,亦不来克木矣。如身弱以寅中丙火用神,喜天干透出,以水为忌神,以比动为 喜神,所以用官用印有别,用官者,身旺可以财为喜神,用印身弱,而后用官为喜神,无喜神,而用神得秉令,气象雄壮,大势坚固,四柱安和,用神紧贴,不争不妒者,即遇忌神,亦不为凶。如原局无喜神,有忌神,或暗伏或出现,或与用神紧贴,或争或妒,或用神不当令,或岁运引出忌神、助起忌神,譬之国家有奸臣,私通外寇,两来夹攻,其凶立见。论土如此,余皆类推。
甲子 丙寅 戊寅 己未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春初土虚,杀旺逢财,以丙火为用,喜其财印相隔,生生不悖;更妙未时帮身为喜,四柱纯粹,主从得宜。所以早登甲第,一生有吉无凶,仕至观察,后退归优游林下,生六子皆登科第,夫妇齐眉,寿越八旬。
丙申 己亥 庚辰 戊寅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此寒金喜火,得时支寅木之生,则火有焰,然有财杀,必先身旺。妙在年支坐禄,三印贴生,更妙亥水当权,申金含生忘冲。无火则土冻金寒,无木则水旺火虚,以火为用,以木为喜,木火两字,缺一不可。所以生平无凶无险,登科发甲,宦海无波,后裔济美,寿至八旬之外。
何知其人凶?忌神辗转攻。
原注:财官无气,用神无力,不过无所发达而已,亦无刑凶也。至于忌神太多,或刑或冲,岁运助之。辗转攻击,局内无备御之神,又无主从,不免刑伤破败,犯罪受难,到老不古。
任氏曰:忌神者,损害体用之神也。故八字先要有喜神,则忌神无势。以忌神为病,以喜神为药,有病有则吉,有病无药则凶,一生吉少凶多者,皆忌神得势之故耳。如寅月生人,不用甲木而用戊土,则甲木为当令这忌神,看日主之意向,或喜火以化之,或用金以制之,安顿得好,又逢岁运扶喜抑忌,亦可转凶为吉;岁运又不来扶喜抑忌,又不与忌神结党者,不过终身碌碌,无所发达而已;若无火之化、金之制,又遇水之生,岁运又党助忌神,伤我喜神,辗转相攻,凶祸多端,到老不吉。论木如此,余可类推。
乙亥 戊寅 丙子 甲午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丙火生于寅月,印星当令,时逢刃旺,甲乙并旺透,四柱无金;寅亥化木,子水冲破,官星无用,必以月干戊土为用 。忌神即是甲木,亥子之水,反生旺木,所谓忌神辗转攻也。初交丁丑,生助用神,祖业十余万,其乐自如;一交丙子,火不通根,父母双亡,连遭回禄;乙亥水木并旺,又遭回禄,克三妻四子,赴水而亡。
辛巳 庚寅 丙辰 己丑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丙火生寅,木嫩火相,未为旺也,生丑时,窃去命主元神,以寅木为用。所嫌庚金当头之忌,木嫩逢金,火虚见泄。初交己丑戊子,生金泄火,幼丧父母,孤苦不堪;丁亥丙戌,火在西北,不能去尽忌神,所以历尽风霜,稍成家业;一交乙酉,干支皆化忌神,刑妻克子,遭水厄而亡。
何知其人寿?性定元神厚
原注:静者寿,柱中无冲无合,无缺无贪,则性定矣。元神存者,不特精气神气皆全之谓也,官星不绝,财神不灭,伤官有气,身弱印旺,提纲辅主,用神有力,时上生根,运无绝地,皆是元神厚处。细究之,大率甲乙寅卯之气,不遇冲战泄伤、偏旺浮泛而安顿得所者心寿。木属仁,仁者寿,每每有验,故敢施之于笔。若贫贱之人而亦能寿者,以其禀得一个身旺,或身弱而运行生地,食禄不缺故耳。
任氏曰:仁、静、宽、德、厚,此五者,皆寿征也。四柱得地,五行停匀,所合者皆闲神,所化者皆用神,冲去者皆忌神,留存者皆喜神,无缺无陷,不偏不枯,则性定矣。性定不生贪恋之私,不做苟且之事,为人宽厚和平,仁德兼资,未有不富贵福寿者也。元神厚者,官弱逢财,财轻遇食,身旺而食伤发秀,身弱而印绶当权,所喜者皆提纲之神,所忌者皆失令之物,提纲与时支有情,行运与喜用不悖,是皆元神厚处,宜细究这。清而纯粹者,必富贵而寿;浊而混杂者,必贫贱而寿。
辛丑 癸巳 甲子 丙寅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从巳火起源头,生丑土,丑土生辛金,辛生癸,癸生甲,甲生丙火;甲禄居寅,癸禄居子,丙禄居巳,官坐财地,财逢食生,五行元刘皆厚 ,四柱通根生旺,左右上下有情,为人刚柔相济,仁德兼资,贵至三品,富有百万,子十三人,寿至百岁,无疾而终。
己酉 乙亥 丙寅 戊子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此以酉金为源头,生亥水,亥水合寅而生丙,丙火生戊土,元神皆厚。乡榜出身,仕至观察,为人宽厚端方,九子二十四孙,富有百余万,寿至百二十岁,无疾而终。
己酉 辛未 壬寅 壬寅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此以未土为源头,生辛金,辛金生壬水,壬水生寅木,四柱生化有情,元神厚而纯粹。所喜者,火喜其包藏不露。早登科甲,仕至三品;为人品行端方,廉和仁厚;八子十九孙,寿至九旬有六。
丁未 庚戌 庚辰 丙子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此以丁火为源头,生土,土生金,两藏财库,身旺用官。中年行运不背,所以早登乡榜,名利双辉。为人有刚明决断之本,无刻薄欺瞒之意。惜乎无木,火之元神不足,孙枝虽旺,子息未免多损之忧。
乙未 戊寅 乙卯 庚辰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此支类东方,正曲直仁寿格,大势观之,财官有气,名利裕如。第五行火不出现,财之元神虚脱,寅卯东方木旺,官司星之根亦薄。所以一生操剥削,资囊未满先倾,且平生仗义疏财;为人无骄谄,存古道,苦守清贫;生四子皆得力,寿至九十四岁。
癸丑 甲寅 戊戌 庚申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戊戌日逢庚申时,食神有力,杀旺无印,足以强制。生八九子,有三四子贵显而授一品之诰封者,土金有情之妙也。其为人贪恶两备者,不能化杀之故也,淫靡无礼者,火不现,水得地之故也。盖寅申冲,则丙火必坏,丑戌刑则丁火亦伤,兼之癸水透,则日主之心志必合,而求之不顾;寅戌支藏之火,暗中克尽,夫火司礼,为人岂可无礼?无礼则无所不为矣!设使年干癸水,换于丁火,未有不仁德者也。其富贵福寿,皆申时之力,亦祖德宗功所致也。后生落头疽而死,由已积恶多端,而天诛之矣。
戊辰 庚申 己卯 戊辰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此土金伤官,辰中癸水,正财归库,申中壬水,正财逢生,劫虽旺,而不能夺;且土气尽归于金,伤官化劫,暗处生财,兼之独杀为权,故为人权谋异众,地支皆阴湿之气,作事诡谲多端,一生所重者财,而少仁义,至四旬无子,娶两妾又无子。寿至九旬外,异财如命,卒后家业四十余万,分夺而尽。细究之,皆因财星守于藏蓄,不得流行之故也,财不流行,秋金逢土而愈坚,生意遂绝耳,大凡财厚无子者,皆类此格,故无子之人,其性情必多鄙吝,不知财散则民聚,倘使富人无子能轻其财于亲族之中,分多润寡,何患无子哉?即如此造,金气太坚,水不露头,未得生生之妙,能散其财,则金自流行,子必招矣。然散亦有功过,散财于僧道,有过无功;散财于亲族,有功无过。修德获报,人事原可挽回;作善隆祥 ,天心讵难感召,寿本五福之首,寿而无子,终于无益;与其富寿而无子,不若贫寿而有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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